
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标准
作者: 来源:赛迪网校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文件《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6]214号),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。
[相关文章]
- [2006.12.07]·2006下半年相关软考考试成绩可以短信查分了!
- [2006.11.10]·200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
工作计划安排 - [2006.11.06]·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顺利举行
- [2006.10.23]·软考在线答疑时间安排
- [2006.10.08]·顺序存储队列的假溢出的避免方法及循环队列满和空的条件判断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