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上半年软考成绩合格标准均为45分
作者:赛迪网校来源:电子教育中心

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国文件《关于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6]98号),200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高、中、初级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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